(2020年10月22日 北京市昌平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和《北京市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九条的有关规定,北京市昌平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副区长甘靖中为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