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北京市昌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26年1月14日 北京市昌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昌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北京市昌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会议同意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规划纲要全面贯彻《中共北京市昌平区委关于制定昌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精神,提出的“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契合我区实际,体现了全区人民的共同意愿,反映了新时代新征程对昌平发展的新要求,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
会议要求,要立足首都发展大局和区域功能定位,认真实施“十五五”规划纲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服务新时代首都发展为统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主动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和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区域科教融合优势、产业创新优势、人口活力优势、城乡空间优势,全力建设“四区”,推动经济量质齐升,城乡全面发展,人民共同富裕,实现跨越发展,确保国际一流现代化新城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北京新篇章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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