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昌平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公开稿)
一、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总体情况
1.土地资源
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显示,昌平区国土总面积为13.36万公顷。全区土地资源中,城镇及工矿用地面积为2.86万公顷,交通及运输用地面积为0.49万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0.35万公顷,耕地面积为0.62公顷,园地面积为0.89万公顷,林地面积为7.91万公顷,草地面积为0.23万公顷,湿地面积为0.01万公顷。
2.矿产资源
截止2024年底,我区查明并已编入《北京市矿产资源储量表》的固体矿产有30种,能源矿产1种,液体矿产1种。固体矿产类型包括金属矿产和非金属矿产,其中:金属矿产10种,包括黑色金属矿产4种(铁矿、钒矿、钛矿、锰矿),分布在上庄、西湖等地;有色金属矿产4种(铜矿、铅矿、锌矿、钼矿),分布在西湖村地区;贵金属矿产2种(金矿、银矿),分布在西湖村地区。非金属矿产20种,包括冶金辅助原料矿产3种,化工原料矿产4种,其余为建筑材料矿产。能源矿产为地热,根据构造地质单元划分,北京市内构成相对独立又有一定水力联系的10个地热田中有2个在昌平区分布。液体矿产为矿泉水。
3.森林资源
截止2024年底,昌平区森林面积66413.00公顷,林活立木蓄积量270.28万立方米,乔木林蓄积量185.44万立方米,其他林木蓄积量84.84万立方米,全区森林覆盖率49.46%。
4.水资源
截止2024年底,昌平区水资源总量5.43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总量3.12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总量2.31亿立方米。2024年,昌平区12个监测站地下水埋深平均为14.04米,与上年同期相比,地下水位回升4.09米。与年初相比,地下水位回升3.44米。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配置情况
全区2024年供地纳统341.7公顷,其中:住宅用地纳统164.87公顷(商品房供地38公顷、商品房入库60公顷、安置房供地39公顷、配售型保障房供地2公顷、配租型保障房供地25.87公顷);产业用地供应59.1公顷(工业用地供应35.54公顷、研发用地供应3.49公顷、商服用地供应9.48公顷、乡村产业供地10.59公顷),公服和交通等项目供地117.73公顷。供地项目实现财政资金返还约211亿元。
2.矿产资源(资产)配置情况
2024年,我区开发利用地热资源有效采矿及勘探许可证24件,开采总量131.89万立方米,回灌总量68.26万立方米,消耗总量63.63万立方米。
3.森林资源(资产)配置情况
截止2024年底,14个新型集体林场经营管护面积共计12.9万亩。
4.水资源(资产)配置情况
2024年全区生产生活用水总量1.78亿立方米,其中:生活常规水1.72亿立方米。年度再生水输配量0.2亿立方米。截止2024年底,投入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费用2535.2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4428.95万元(其中4个代收单位12429.39万元),其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支出44884.60万元。
二、国有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夯实基础性管理工作,筑牢高质量发展根基
持续加强自然资源领域基础性工作,紧抓数据治理、确权登记、业务融合及机制建设,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奠定基础。一是深化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和监督数据深度治理,构建“信息共享、同步查询、共同审核”全链条管理模式。二是高标准完成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制定《昌平区国土变更调查与管理衔接工作机制(试行)》,协同一体推进国土变更调查、耕地保护、卫片执法、督察等业务深化融合。三是全面开展我区房地一体、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和确权登记工作,累计完成275个村、69201户宅基地、3711宗集体建设用地数据调查,并颁发全市首批房地一体的宅基地不动产权证书。四是持续推进落实河长制,编制《昌平区河长制工作及资金落实情况绩效考核方案》,压实落实情况考核,提升河长制工作成效。五是强化河长+田长+林长的“三长联动”,持续推进林长制建设,健全完善林长制管理体系和监督考核工作,进一步巩固三级林长制责任体系及网络区域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和属地管理责任。
(二)坚持规划引领,优化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格局
深入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聚焦“四区”建设目标,有序推动规划编制实施。一是完成9项、55个街区控规批复工作,推动13个街区市级审批,完成38个区级审查。二是完成8个镇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6个国土空间规划已获批复。三是完成3批216个村的美丽乡村村庄规划的审查及批复工作。四是推动北大产教研融合创新中心等重点工程规划选址工作。五是推进全区轨道线路建设,配合开展一体化规划方案编制工作。六是推进重点市政交通规划建设,已完成手续办理项目11项,推进规划、土地手续办理6项。
(三)深化自然资源一体化保护,守护生态安全屏障
坚持以资源承载力为刚性约束,落实“三区三线”管控,推动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修复。一是严守永久基本农田7万亩红线,实现新增耕地1751.61亩,2024年末永久基本农田7.2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0.65万亩,实现了永久基本农田(7万亩)均为现状耕地的目标。二是实施森林健康经营林木抚育面积共计5.38万亩,完成人工促进天然更新3.62万亩。三是提升河长制工作成效,全国7个国、市考断面考核达标。四是督促停采矿山企业履行生态修复与土地复垦义务,截至2024年末已完成修复面积32.40公顷。五是提升污水处理效能,城镇污水处理厂累计处理污水1.30亿立方米,生产再生水1.18亿立方米,全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7.5%。
(四)提升自然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持续发展
坚持节约集约,挖掘存量资源,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有效发挥自然资源生产要素和生态要素功能。一是积极推进闲置土地处置工作,2024年初闲置土地存量152.27公顷,年度完成处置30.87公顷,完成率20.27%,超额完成年度处置率15%的任务目标。二是大力化解批而未供台账,处置“批而未供”土地面积193.5公顷,处置量全市排名第二。三是大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减量工作,高效落实市区重点项目增减挂钩要求,保障21个项目的减量挂钩指标需求。四是完成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工作,提升产业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五是全面落实节水行动,加强96个在施项目海绵城市建设监管,推动节水示范工程和节水器具换装1万套。六是优化调整平原生态林林分结构,完成2024年昌平区平原生态林林分结构调整总任务1.25万亩,共调整株数11.09万株。完成2024年昌平区平原生态林林下补栎总任务16.95万株,林缘补杨0.33万株。
(五)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自然资源管理与服务水平
以平原新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立足营造更优质的投资建设环境,持续提高规划用地审批质效及管理服务水平。一是不断提高规划审批效率,房建类规划许可审批时间由7个工作日缩短至1.6个工作日,网办率达100%。二是率先开展“好房子”建设试点工作,规划许可“豁免清单”案例数量全市第一。三是创新工作路径,破解沙河医药产业园、南环路甲25号楼等城市更新项目供地难题和首钢吉泰安公司房地分离等历史遗留问题。四是不动产登记业务全市首创升级AI预审功能,业务时长由10分钟缩短至5分钟。五是完成全市首例“抵押即交证”、全区首例“交房即交证”和“跨省通办”案例。六是提升城乡供水保障能力,推进供水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保障重点项目用水需求。
(六)加大自然资源治理力度,杜绝资源破坏和无序开发
强化各类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加大自然资源治理力度,保障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一是编制了《昌平区控违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用地单位的责任,提高了拆除违章建筑和控制违章建设的积极性。二是推进历史遗留矿山销账工作,2024年已销账13个图斑。三是卫片执法工作成效显著,完成1075宗下发卫片的分类处置工作,违法发生率较去年同期相比明显降低。四是扎实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项目专项整治工作,1549宗限期整改类项目,已完成整改1478宗,整改率全市排名第二。
三、上一年度人大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昌平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的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各相关部门逐一分析,聚焦国有自然资源管理,落实了整改工作,集约高效利用资源,持续巩固自然资源资产保护成效。一是全面推动区属企业产业空间盘活利用,房地一体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和确权登记等工作,提升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水平。二是统筹落实保护基本农田、森林、水资源等自然资源,形成昌平区耕地保护空间核实处置成果,切实加强批后监管检查。进一步强化取水许可管理,落实水资源源管理制度。三是认真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监督管理,督促镇街完成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图斑整改等工作。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城市更新场景下土地要素保障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城市更新项目大多面临土地权属不清,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经济收益难平衡等现实问题,目前破解难题的政策工具还不够丰富,成功的实践案例还不够多,尚没有形成较为完备的工作体系,比如永安古城城市更新项目中鑫隆市场商业地块等工改商类项目相关政策要求和审批路径还不够明确,使用五年过渡期政策支持产业升级的案例类型也不够多样。
(二)水环境治理仍需加强,基础设施仍需完善
在巩固污水与水环境治理成效上还有欠缺,水资源短缺、河道自净能力差、易造成小微水体、黑臭水体等局部水环境问题。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仍需完善,部分地区尚未完成雨污分离改造,雨季存在溢流风险。
(三)林地保护压力持续增加,生物多样性建设需加强
林地保护压力越来越大,保护和利用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仍存在林分结构不合理,森林质量不高的问题。日常养护巡查需加强,需要扎实做好日常巡护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基础性工作,及时处理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
五、加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措施
(一)强化规划引领,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水平
一是强化目标导向。推动自然资源管理与“十五五”规划衔接,以《昌平区平原新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年-2030年)》为抓手,锚定2030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较2020年翻一番的总目标,加强前瞻性和战略性谋划,以有力的自然资源供给,有效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坚持规划引领。加快推进街区控规、规综方案的编制报审工作,持续完善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主体的规划管控体系,统筹优化区域空间结构,强化规划引领作用。重点推进G6科创走廊、G45产业走廊以及京北生态走廊,全面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三是聚焦新质生产力,实施精准供地,支撑医药健康、先进能源、先进制造三大主导产业做大做强,积极培育合成生物、机器人、脑机接口、6G等未来产业,全力推进中关村昌平园、清华南口国重基地等平台建设。四是优化推进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等工作,进一步摸清国有自然资源底数,加大自然资源保护力度,夯实生态安全基底。五是高质量推进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和昌平分区规划落地实施,持续优化我区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提速昌平新城东区建设,推动商业地块开发。六是开展城市更新项目案例研究,总结规划土地政策和实践模式,提升存量土地盘活再利用的能力,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完成永安古城城市更新,重现历史风貌。
(二)坚持保护节约优先,筑牢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工作基础
一是锚定“十五五”规划目标,强化自然资源环境治理,促进保护与开发协同。二是紧抓耕地保护,完善耕地保护工作机制,坚决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三是持续开展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全力推动水资源管理、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提升等任务落实。四是持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巩固节水型社会创建成果,不断提升用水效率。五是落实平原生态林分类分级养护经营管理,提高养护经营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和高质量发展水平,加强全过程跟踪管理。
(三)完善监督监管体系,支撑平原新城高质量发展
一是进一步加强土地批后监督管理,建立区级动态巡查台账,核实建设项目开工、竣工备案等情况。二是提升占用林地、林木伐移监管水平和治理能力。提升建设单位知法、懂法、守法,自觉维护昌平区森林资源安全的责任意识。三是持续深化水资源系统管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取水源头管控,完善取水口台账和水源地动态管理机制,加强日常巡视管理。四是建立健全平原生态林养护经营巡查、检查考核制度,督促各养护单位严格落实养护管理措施,扎实做好日常巡护。积极开展林木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提升绿化景观整体观感质量。
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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