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监察委员会
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5年6月26日在北京市昌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区监察委员会主任 徐 航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会议安排,我代表昌平区监察委员会,报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请审议。
一、工作及成效
“蝇贪蚁腐”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危害党的执政根基。党的二十大以来,在市监委和区委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支持下,区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持续用力做好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特别是2024年国家监委部署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以来(以下简称“集中整治”),区监委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充分结合区情实际,深入分析腐败滋生的土壤条件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超常规举措推进集中整治工作,共查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037个,立案368人,留置65人,处分304人,移送司法机关36人,制发纪检监察建议112份,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纠治,2024年全区检举控告数同比下降24%,群众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认可度在全市排名前列。我区集中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评为先进单位,并连续两年获得专项奖励资金。
(一)重拳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保障“逝有所安、故有所尊”。殡葬是关系千家万户的民生大事,殡葬服务机构权力寻租、高价收费等问题,让群众深恶痛绝。区监委以区殡仪馆长期超标准收费为突破口,严惩利用职权大肆侵吞公有财产、借群众“身后事”巧立名目乱收费、勾结私营企业形成非法产业链等问题,共立案26人,留置7人,追缴违纪违法所得3500余万元。会同民政、市场等部门全面加强殡葬领域管理,整治公益性公墓违规对外售卖、殡仪服务价格不透明等问题138个,推动开展减项降费优服务工作,完善价格审查、集中埋葬点管理等制度259项。经过整治,取消外出抬灵服务等37个收费项目,降低骨灰寄存管理等51个项目收费标准,简化碑文填写等5项手续,一年来为群众减轻丧葬负担2700余万元。
(二)攻坚治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筑牢乡村全面振兴物质基础。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损害农民群众利益。区监委紧盯重点对象、关键环节,查处违规处置集体资产、挪用套取集体资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监管缺位等问题284个,立案74人,留置19人,处分110人,清除了一批侵蚀村集体利益的村干部,推动建立完善村级民主决策、工程项目监管等制度机制44项,进一步健全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严查快办某村干部违规出借村集体拆迁款问题,帮助村集体追回长期拖欠资金,同时举一反三,在全区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租金长期欠缴问题攻坚战,共为村集体追回资金1.36亿元,收回土地1.7万亩、房屋2.2万平方米,有力维护村集体利益,助力农民增收。
(三)深入纠治医疗领域腐败问题,推动解决“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医疗领域吃回扣、收红包等行业歪风,加重群众就医负担。区监委聚焦主要服务老幼弱、长期患病及低收入群体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管用有效的低价药被换成带商业回扣的高价药问题入手,坚决惩治医疗机构“靠医吃医”、药品耗材“带金销售”等突出问题,共立案21人,留置9人,处分12人。推动卫生健康系统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教育感召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主动退缴违纪资金,完善药品耗材采购管理、合同管理等相关制度37项。开展医保基金管理领域治理,推动医保部门及时纠治重复收费、过度诊疗等问题,严厉打击7家欺诈骗保医疗机构,追回医保基金2900余万元。经过整治,13家医院互认181项检验结果、300项检查结果,23家医院取消胶片捆绑收费;“互联网+医保”服务进一步升级,医保码“一码通行”所有定点医药机构,30家药店实现线上医保购药;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量增加15.7%,门诊费用下降29.9%,群众就医负担有效减轻,就医便利性进一步提升。
(四)强力整治“校园餐”管理问题,守护学生“舌尖上的安全”。“校园餐”关系学生健康成长,是家长、社会高度关注的民生要事。区监委主动将托幼机构和中小学食品安全一体纳入整治范围,严肃查处教职工挤占学生餐费、借食材供应敛财等问题,共立案19人,处分9人。推动教育系统全面规范“校园餐”管理,整改学校食堂卫生不达标、外供餐企业招标不规范等问题577个,建立健全“校园餐”问题直送和处置反馈、举报奖励、校外供餐和膳食经费管理等35项制度,更新改造60所中小学、幼儿园食堂设施设备,所有外供餐学校全部实现“桶餐到班”,惠及学生5万余名。经过整治,学校食堂保障条件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就餐环境更舒心、学生吃得更安心。
(五)严厉查处基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优化发展环境。趋利性执法、乱检查、乱罚款等问题,扰乱市场秩序,破坏营商环境。区监委以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欺压小商小贩、索要“保护费”问题为突破口,深入纠治执法领域乱象,立案查处一批吃拿卡要、侵害摊贩商户利益的典型问题。会同司法部门开展全面排查,坚决纠治程序违法、滥用自由裁量权、重复检查等问题422个,督促市场监管等部门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清单,推动监管服务实现“无事不扰、无处不在”。经过整治,“无事不扰”清单增加7027家企业,现场执法检查同比压减40%,减免罚款1025万元,惠及各类主体15092个,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六)坚决惩处侵害困难群众利益行为,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一些干部虚报冒领、侵吞蚕食困难群众的“保命钱”,使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打了折扣。区监委下大力气整治,紧盯养老、社保、残疾、低保等民生保障资金发放,运用大数据技术构建监督模型26个,发现并纠治违规领取失业保险金、残疾补贴、高龄津贴等问题333个,共立案21人,清退不符合条件人员587人,追回资金3200余万元,兜住兜牢民生保障底线。深化以案促改,推动有关部门加强源头治理,健全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优化资金申请、核查、审批及发放流程,全力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推动办好民生实事。急难愁盼问题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利益问题,直接影响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区监委将集中整治与基层治理、接诉即办监督等工作有机结合,聚焦群众反映集中、久拖不决的突出问题,会同主责单位和部门合力攻坚,共解决回龙观街道同成南街断头路、流村镇王峪村山区出行不便、回天地区养老助餐点配套建设不足、20余年老楼房产证办理难等群众烦心事、操心事1218个,化解供暖管线老化、老旧小区电梯故障频发等风险隐患323个,惠及群众50余万人。以群众多次反映的百善镇狮子营村道路破损问题为切入点,严查美丽乡村建设工程质量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推动主责单位举一反三修缮30个村、40余条街坊路的150多个道路损坏点位。经过整治,一批难点堵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群众获得感持续提升。
二、做法及体会
集中整治工作中,我们主要把握了以下几点: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把准正确政治方向,贯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形成区委区政府主责、区监委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合力推动、属地镇街协同落实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二是坚持人民立场。始终依靠人民、为了人民,将“群众满意不满意、有没有获得感”作为集中整治工作成效的评判标准,紧盯和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等方面具体问题,创建“五单”联动工作机制,整合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监督力量,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三是坚持以办案带动全局。始终将办案作为最直接、最有力的整治措施,对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把工作重心、人员力量向影响首都安全稳定、制约昌平“四区”建设、侵蚀民生福祉的案件聚焦,综合运用领导包案、提级办理、交叉办案等措施,严肃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四是坚持系统观念。始终把正风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建立领导班子“五包”工作机制,探索“两文书”带动“一治理”等工作模式,推动建立健全一批管用有效的制度机制,以系统治理破解行业性、领域性顽瘴痼疾。
三、问题及打算
与党中央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与平原新城高质量发展需求相比,集中整治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工作还有不平衡的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存量还未清除、增量仍有发生。有的行业性系统性风险尚未根除;有的惠民利民政策落实还不到位,整治工作任务仍然艰巨;基层监督体系还存在薄弱环节,贯通运用各类监督的路径需要持续探索。
下一步,区监委将认真落实国家监委、市监委集中整治部署要求,在区委领导下,保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标准不降,按照查案件、推改革、促发展、惠民生的整体思路,更加有力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一是进一步突出办案引领。聚焦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人和事,再攻坚突破一批“骨头案”“钉子案”,坚决“撕开口子”“揭开盖子”“挖出根子”,从根源上净化政治生态,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二是进一步突出整治重点。深化殡葬、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医保基金管理、基层行政执法等领域问题整治,“小切口”一体推进查、改、治,再推动形成一批维护群众利益的常态长效机制。三是进一步突出可感可及。紧盯基层治理中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用好“五单”联动等工作机制,再办成办好一批民生实事,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昌平区监委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市监委和区委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落实好本次会议审议意见,以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坚持实事求是,坚持纵深推进,以集中整治工作实效,向党和人民交上合格答卷。
以上报告,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