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昌平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2023年度昌平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和〈2023年度昌平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公开稿)
为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切实加强昌平区国有资产管理,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全面梳理工作内容,对照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及前期制定的研究处理方案,逐一进行回应,认真落实整改工作,撰写整改报告。现将研究处理方案的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改革攻坚,全力推动区属国企高质量发展
一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国企改革攻坚,全面提升国资运营质效。印发《昌平区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对各项任务实行清单化管理,逐条抓好落实。优化资源配置,重组成立农业发展集团,自来水公司与燕龙水务进行专业化整合。强化招商引资,推动区属企业运营产业空间盘活利用,成功吸引近百家优质企业及项目落户昌平,不断提升国有资本配置效率。研究起草区属企业主责主业管理办法,引导区属国企向“产业服务、公共事业、土地整理、资本运作”四大板块集中资源。二是全面提质增效,以创新机制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深化战略协同合作,搭建交流合作平台,组织昌房公司等企业与城建集团开展战略对话;联动未来城公司与京能集团商谈生命园三期能源合作。精准实施亏损企业治理,持续推进《亏损企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走深走实,不定期对企业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企一策”压缩亏损面。三是国资监管机制改革,以金融赋能助推国有企业发展质量。构建资本运作体系,强化平台功能支撑作用,指导昌鑫公司出资搭建投资业务平台,拓宽发债路径,做好重大项目资金保障工作。聚焦缓解科创企业融资难题,为广大科创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进一步强化保后跟踪机制,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对在保项目进行保后回访,实现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筑牢债务风险防控屏障,推动融资结构优化效应,持续要求监管企业逐步清退高成本融资项目,审慎开展融资业务,谨防债务系统性风险。
二、强化统筹落实,持续巩固自然资源资产保护成效
一是全面推动各项确权登记工作,提升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水平。全面推进昌平区房地一体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和确权登记工作,按期向国家汇交成果,完成全市第一批宅基地不动产权证书颁发;昌平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市级任务共计18个自然资源地籍调查工作,已全部按期向市专班提交了地籍调查成果,区级任务共计46项,目前已完成技术方案评审、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严格实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推进登记信息共享集成、流程集成、人员集成服务,创新登记便民措施,聚焦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开展监督检查并通报整改,促进登记质量和作风建设双提升。二是统筹落实保护基本农田、森林、水资源等自然资源。完成耕地保护空间核实处置工作,按照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关于耕地保护空间核实处置的工作部署,组织镇街对上一轮耕地保护空间划定成果进行逐图斑核对,衔接变更调查成果,确定恢复整改任务以及调整补划地块,最终形成昌平区耕地保护空间核实处置成果,其中永久基本农田7.2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0.65万亩,并获自然资源部批复,实现了永久基本农田均为现状耕地的目标,满足了粮食安全考核要求。切实加强批后监管检查,实现涉林批后监管检查工作全范围展开,从根本上杜绝违规违法占用林地现象的发生,保护昌平区森林资源,创造良好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监测统计工作,彻底摸清底数;提高生态林管护员的责任意识,对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行为做到早发现早调查核实并依法进行处理。进一步强化取水许可管理,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完善取水口台账和水源地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区级重点河道巡查管护力度,及时发现、处置涉水问题,保障国市考断面、跨区出境补偿断面达到考核标准;强化小微水体、黑臭水体巡查管护,动态更新台账,避免冒头反弹情况发生;加强宣传引导群众安全文明游河湖,提高公众河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营造全民共管共治幸福河湖浓厚氛围;加强“三长联动”联合执法,进一步遏制河湖违法、不文明行为。三是严格统筹资源,探索城市更新新路径。规划引领,保障项目高效落地。以街区控规为支撑,统筹考虑区域规划资源,科学指导规划实施方案的编制。集约高效利用存量资源,打造链接“三城”的关键创新节点,将街区控规、规划综合实施方案、建筑设计方案、城市更新路径同步研究,从方案到实施,从更新到升级,超进度完成实施落地,保障项目2025年入驻。加快推动清华国重基地落地昌平,探索老旧厂房城市更新路径。四是认真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监督管理,督促镇街进行整改。统筹推进耕地保护工作,结合变更调查、耕地流出线索、执法卫片、耕地倾倒建筑垃圾等专项工作,督促镇街完成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图斑的整改。
三、强化制度建设,不断优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一是将财政部门综合管理职能和主管部门的具体监管职能贯穿日常资产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对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全面梳理资产管理相关政策文件,制定《昌平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南》,进一步明确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在配置管理、使用管理、处置管理、资产报告等方面的管理要求和工作流程,促进各单位更好的开展资产管理工作;依托预算一体化系统的资产管理模块,财政部门联合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相关单位推进存量市政基础设施等资产的入账核算工作,逐步实现国有资产的全口径、规范化管理。二是为进一步提高各单位内控信息化管理水平,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内控信息化建设摸底工作的通知》,对各单位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同时,研究制定昌平区内控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以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等业务程序为依托,分批、合理有序推进我区内控信息化建设工作。三是各主管部门切实扛起监督管理主体责任,按照部门、行业特点,细化管理要求,不断优化部门资产管理模式,有针对性的指导所属单位开展资产管理工作,给予科学合理的建议;结合月报、年报等报表填报工作,加强部门内部的监督检查力度,提高资产数据质量,夯实基础管理工作。四是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建立部门联动管理机制,通过定期全面清查、摸清“家底”,对各类资产进行认真甄别、重点调查、逐一梳理,明晰国有资产产权,确保资产购置合规、使用高效、处置及时。
四、增强规范意识,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精细化管理
一是严格落实资产定期盘点制度,运用预算一体化系统,各单位实现资产信息的实时更新和动态管理,注重在单位内部积极推动资产、财务、采购等不同科室间的工作联动,确保全面掌握并真实反映各类资产的数量、价值和使用状况。二是实现资产管理业务融入预算一体化系统。合理统筹安排,组织各单位开展基本信息核实完善、资产数据迁移、上线模块测试、数据信息确认等各项融入工作,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实现运用预算一体化系统开展资产管理;按照会计制度等相关要求,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积极推进存量公共基础设施的会计核算与信息化管理,合理确定资产价值,及时登记资产卡片。三是建设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管理系统,采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基础数据信息,加强数据审核和政策指导;开展办公用房管理动态抽查工作,确保办公用房配置使用合理合规。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完成对公务用车编制重新核定工作,科学管理公务用车。四是各单位不断加强国有资产产权管理,结合年度产权登记工作,梳理房屋、土地等资产的权属关系,对于产权清晰、长期占有使用并实际控制的国有资产,建立资产信息卡,实现资产登记入账,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五是督促单位详细梳理工程项目,分步骤、分阶段推动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和公共基础设施。六是强化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等协作联动,围绕单位账务处理、出租出借等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针对各类检查反映的资产管理问题,积极推动整改落实,努力实现信息沟通、线索移送、协同指导、成果共享,切实推动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的提升。
五、提升资产效能,全面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提质增效
一是聚焦源头把控,促进资产配置合理化。在日常工作中,各单位遵循资产功能与单位职能相匹配、资产存量与增量相结合、例行勤俭节约等原则,在预算编制环节统筹考虑资产配置标准,合理配置资产,避免重复、低效配置,确保各类新增资产物尽其用。二是推动调剂共享,不断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在全区范围内发布《关于统计各单位闲置日常办公类通用资产的通知》,结合年度资产盘点核实工作,摸清资产使用情况,形成待盘活资产清单,推进资产共享共用,促进闲置资产向在用转化,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教委、卫健委等行业主管部门立足工作实际,不断优化部门资产盘活机制,有效推动闲置资产在本部门所属单位之间盘活再利用。三是严格规范各单位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借行为,及时更新出租出借管理台账,并结合台账信息主动对接相关单位,督促单位及时按要求履行申报审批、租金价值评估、租金收益上缴等相关手续。四是单位充分发挥在用资产使用价值。全面准确掌握单位资产使用情况,按规定合理使用资产,坚持修旧利废,对于能够正常使用的旧设备家具等资产,做到物尽其用;对于尚能修复使用的资产,积极组织维修,避免浪费;对于确实无法使用需要报废的资产,严格落实资产处置要求,按照规定权限履行相关手续后,及时予以报废处置,残值收入按规定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