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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度昌平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 综合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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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度昌平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

综合报告

——2024年10月25日在北京市昌平区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一、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情况

  本区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报告对象主要为区国资委监管国有企业。2023年末,资产总额1715.22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556.86亿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北京晨光昌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纳入本区金融企业范围。2023年末,资产总额11.33亿元,负债总额1.30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0.03亿元,其中国有资本权益总额9.03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

  2023年末,本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328.96亿元,负债总额122.60亿元,净资产总额206.36亿元。其中: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总额205.48亿元,占62.46%;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123.48亿元,占37.54%。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本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主要包括土地、矿产、森林和水资源。土地资源方面,全区土地构成主要为林地79406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8701公顷、园地9063公顷、耕地634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4772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433公顷、草地1939公顷、湿地42公顷。全区土地以农用地为主,农用地中又以林地为主。矿产资源方面,本区共发现固体矿产30种,其中,金属矿产10种,非金属矿产20种;液体矿产2种。森林资源方面,全区森林覆盖率48.63%。根据每年动态监测结果,昌平区森林面积65285.70公顷,林活立木蓄积量244.14万立方米,乔木林蓄积量167.73万立方米,其他林木蓄积量76.41万立方米。水资源方面,本区水资源总量5.6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总量3.4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总量2.2亿立方米。2023年全区累计平均降水量731.80毫米,平原区地下水埋深18.13米,地下水位与上年同期相比回升2.41米。年度用水总量1.77亿立方米,其中,全区新水用量1.72亿立方米,再生水输配量0.15亿立方米。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

  1.聚焦核心任务,全力推进我区重点工作。一是聚焦完成年度重点任务,推动南口三大厂资产整合,助力清华国重基地落地昌平。二是“企地区管”有效落实。国企闲置低效土地已有效盘活再利用,清华国重项目、医药健康产业园、科技园城市更新、政府街更新改造、皇城新粮库等项目正有序开展。三是国企固投高效推进。固投支撑项目实现投资进度全覆盖监测,建立联合调度机制,高效协同解决项目推进问题。四是国企土地供应创新绩。加强工作督导,召开专题调度会推动土地上市工作,实现产业空间和财政收入双提升。五是挖掘“市企合作”金钥匙。加强与市国资委、市管国企沟通联络和双向交流,推动建立市企合作平台,助力首农集团华都酒业厂区建设、京能集团康养敬老院、祥龙集团投资城市更新等清单项目加快落地。

  2.深化重组改革,持续推进国企资源优化整合。一是进一步深化战略性重组改革。兴昌公司实现控股权与管理权一致,并完成与铭嘉公司战略性重组。二是理顺未来科学城股权关系,整合为国有全资企业。确保未来星科低碳产业园、昌平山姆首店、紫光数字经济科技园等项目稳步推进。三是完成市政集团、文旅集团重组改革“回头看”,确保改革工作落到实处,国企改革顺利进行。四是推动国有二三级企业资源专业化整合。探索文旅集团“数字化+文旅”、“数字化+明文化”经营模式,将昌品文化公司、新华书店、合鑫晟公司划转至文旅集团,助力文旅融合,优势资源叠加。完成施工企业重组整合,将施工企业昌水公司将从昌鑫公司划转至昌房公司。

  3.完善体制机制,不断筑牢国资常态化监管体系。一是不断引导企业强化主责主业。通过明晰、核定主责主业,引导企业资源汇聚核心领域。压减企业层级并开展亏损企业专项治理,完成层级压减任务。二是创新人力资源管理,降低企业用人成本。完善工资总额管理体系,坚持工效联动,规范企业员工收入分配行为,引导企业合理有效控制人工成本。人力资源管理三项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机制破冰破局。三是深化企业风险管理。指导企业优化融资结构,置换高息债务,大幅降低融资成本。同时,进一步降低带息负债规模,有效控制利息支出,减轻企业财务压力。四是推动产业投资基金建设。推进科技产业母基金群建设,成功设立北京昌平医药健康产业投资基金。助力昌平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加快推进生命谷建设。

  4.坚持党建引领,持续践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一是开展“党旗飘扬在一线 防汛救灾当先锋”活动。在“23.7”特大暴雨洪涝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组建抗灾抢险救援队伍,调动设备1162台,协助主责部门搭桥修路、泄洪清淤、转移灾民,并主动向受灾地区捐款捐物150余万元,帮助群众迅速恢复生产生活。二是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向青海玉树捐赠环卫车、校车12辆,实现销售帮扶产品200余万元。三是抓实抓细接诉即办。以“及时受理、准确交办、高质量回复”为标准,按季度对企业进行考核,企业综合考核成绩大幅度提高,实现了质效双提升。四是开展“揭榜挂帅”攻关行动。通过立榜、揭榜、发榜、攻关系列行动,深化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有机融合。揭榜挂帅公关行动开展以来,系统累计成立党员工作专班22个、党员攻关团队78个,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86个。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优化国有金融资本投向和布局。一是坚守担保行业定位。聚焦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普惠金融服务,明确职能定位,按政策要求坚守担保的准公共产品属性。二是聚焦重点产业领域。始终贯彻落实国务院、北京市政府各项指示精神,按照昌平区战略规划,重点为医药健康、先进能源、先进制造等“高精尖”产业领域服务。三是发挥担保助推作用。充分发挥担保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经济新动能、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作用。截止2023年底,公司在保企业147户、责任余额13.07亿元。

  2.聚焦科创企业金融需求,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一是优化担保专项产品。针对科创企业实物反担保能力不充足的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双创专项”担保业务指标体系与担保费率,把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作为重要考量。二是构建担保服务体系。通过“专精特新信捷保”、“双创专项”等多种担保产品,构建以科创类担保为核心的服务体系,重点支持“专精特新”等科创企业融资发展。三是加大科创企业担保力度。截止2023年底,在保科创企业66户、责任余额4.23亿元,其中专精特新企业33户、责任余额2.57亿元,有力推动科技金融业务发展,为区域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金融支撑。

  3.多措并举发挥政策普惠功能,有效缓解实体企业融资难题,助力实体经济发展。一是准确落实降费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及北京市降低担保费的政策要求,主动让利,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28%,全年累计减免保费近500万元。二是服务创业实体经济。认真贯彻落实昌平区创业担保政策,截止2023年底,“创业贷”在保企业共计27户1100万元。三是拓展服务区财源建设新渠道。加大“昌惠保”专项产品推广力度,已累计与10个镇街实现对接,搭建企业走访、产品宣介、镇街推荐等服务机制。

  4.全方位风险管控,为国有资本保驾护航。一是打造专业智囊团队。建立专业化金融人才队伍,打造具有金融、财务、法律等多领域的复合型专业团队。外聘法律顾问,为重要管理与经营决策出具专业法律意见,为依法合规经营提供保障机制。二是风控机制有序运转。坚持业务合规经营,修订担保业务管理制度,坚持执行项目初审、风险评审、项目决策委员会分级履职、民主决策、运作规范、相互制衡的“三级评审”项目决策机制,保前尽职调查,强化风险防范水平。三是强化保后管理。实施项目风险分类预警,对风险项目启动司法等必要程序,采取联动走访、通过法院强制执行、限制高消费直至查封等综合措施化解风险。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夯实基础工作,实现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一是合理配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加强资产购置管控力度,严格执行配置标准的有关规定,不断优化资产配置的预算编报、审核和批复。二是推动资产盘活,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统筹做好疫情期间国有资产处置工作;盘活存量资产,将闲置资产匹配到有需求的单位;主管部门新增资产优先通过部门层面统筹调剂。三是关注重点资产,推动资产精细化管理。强化公务用车管理力度,促进公务用车规范管理使用;建立昌平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闲置情况台账,并开展动态抽查。四是强化资产处置,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印发了《政府公物仓管理中心实物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处置程序,不断强化监督管理。

  2.强化资产规范管理,提高资产数据质量。一是升级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功能,提高资产管理的信息化水平;维护、核实资产卡片信息,进一步夯实资产管理的数据基础。二是加强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管理,完善工作流程,约束部门资产管理的工作行为。三是为加强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制定了《昌平区乡村公路公共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实施方案》,有序推进我区乡村公路政府会计核算工作;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的通知》,组织开展知识培训,督促各单位及时、准确将市政基础设施登记入账。四是持续规范出租出借行为。印发《关于持续深化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严禁未经审批长期、低价出租出借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3.支持公共服务领域,推动社会事业发展。一是全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有序投入幼儿教学资源,优质义务教育覆盖面逐步扩大,支持学校操场改造促提升,重点解决保开学教学设备的购置问题。二是加快推动文旅科技体育事业发展。充分发挥图书馆和博物馆的社会职能作用,丰富群众生活;建设昌平区科研仪器共享服务平台;持续完善体育运动设施,回龙观体育文化中心重磅投用,奥北森林公园二期新增绿地空间约2140亩。三是着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升级改造基层卫生机构,推进重点公共场所配备急救设施设备,保障群众生命健康;持续推进养老照料中心、养老服务驿站、养老机构健康运营,保障残疾人温馨家园建设和管理。

  4.持续优化重点区域国有资产,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一是做好公共领域服务保障。支持老旧小区建设,促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等工作落地见效;有力支持昌平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城市更新步入“再转存2.0”阶段。二是提速新一轮回天行动计划。多措并举解决群众出行难题,城市路网建设有序推进,轨道交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绿色低碳出行更加便利;缓解居民停车难问题,强化公共服务等项目配套停车位供给;形成回天地区城市更新3.0样板,“天通项链”等高品质活力空间街区更新亮相。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1.坚持规划引领,持续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一是抓好各级各类规划编制。稳步推进美丽乡村村庄规划的审查及批复工作。开展市郊铁路东北环线轨道站点场站一体化方案编制,基本完成S15号线、19号线北延至高教园段线路方案。研究解决小米、清华国重、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重点工程电力保障方案,协调推动霍营综合交通枢纽架空线入地、绿海家园外电源等电力工程进度,提升市政基础设施保障水平。二是完成全部复耕复垦施工任务,实现昌平区7.75万亩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同步推进复耕后地块的验收工作,已累计验收2.82万亩。三是统筹全区城乡建设用地减量,平衡新增建设用地效益和减量实施成本,超额完成2023年度净减量任务。四是做好水资源治理和保障工作。编制供水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优化布局供水基础设施,加强重点功能区、重大项目供水保障,昌平地表水厂调试运行,切实提升城乡供水保障能力;深入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编印《北京市昌平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23年-2025年)》和水源地名录;开展农村供水站及自建供水设施全覆盖检查,加快研提农村生活供水计量收费意见。

  2.强化调查监测,持续提升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一是高标准完成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及“三区三线”划定新增耕地变更调查工作,开展2023年度日常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形成了初步调查成果;完成2022年地理国情监测工作,编写了地理国情监测报告。二是编制完成2021年度土地、矿产资源资产负债表,为实现自然资源资产的有效保护和永续利用提供数据基础。三是推动城市有机更新。盘活利用低效闲置空间,促进区域产业转型升级,保障清华重点实验室落地昌平;有序推进回天行动项目手续办理;高效核发意见,批复回龙观托育中心规划综合实施方案;统筹奥北学校规划综合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完成2023年新建项目审批工作;开展永安古城再现节点征集活动。四是加快转变土地开发模式。对在施项目进行分类,通过《昌平区在施土地储备开发项目实施模式分类处理意见》。集约化统筹利用地上地下空间资源,以轨道微中心为载体,促进轨道交通站点与周边用地一体化提升。五是开展2023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通过调查开发区范围内的基本信息、用地状况、土地供应状况、建筑工程情况、管理绩效及社会经济等信息,更新并完善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基础信息数据库。六是积极开展闲置土地、批而未供项目处置相关工作,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3.强化执法监管,不断增强自然资源法治能力。一是严格处置程序,提高卫片执法效能。2023年以来我区收到的自然资源部和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下发卫片图斑,均已按要求完成分类处置工作。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处置新生,稳步消化存量。扎实开展公共公益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公共公益专项中的项目已全部完成;结合昌平区“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已关闭矿山区域巡查;完善机井管理台账和取用水动态管理体系,严厉打击非法取水行为。三是规自领域问题整改持续深化。按照昌平区深化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问题整改分工方案和组织方案,统筹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四是持续强化落实“三长联动一巡三查”机制。专题研究《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制工作的实施方案》《昌平区“河长、林长、田长”三长联动、“一巡三查”改革工作方案》,在全市率先建立工作机制;各级河长累计巡河2.2万人次、7.7万公里,解决水环境问题1657余件,动态整治小微水体319处,入河排口巡视2047人次;持续开展温榆河及主要支流水环境整治。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以党建引领,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提升监管水平。坚决落实“新一轮国企改革提升行动”,切实推动企业进一步聚焦主业实业,凝聚发展新动力,更好服务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以薪酬考核“指挥棒”为抓手,以企业核心功能做强做专为导向,深化重组改革,将企业内部资源整合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动能。二是强化落地见效,深化重组改革。继续推进企业内部资源整合优势叠加,增强国有资本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加强亏损企业分级分类治理,立足重点亏损企业实际,一企一策制定治理方案及整改措施,切实压缩企业亏损面;锚定聚焦主责主业、瘦身健体总体目标,持续压减企业层级和户数,清理合并“小、散、弱”和低效无效企业,切实提升国有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三是坚持党建引领,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各级部门党委关于反腐倡廉工作安排,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完善健全监督机制,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党建工作及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二)发挥政策担保功能,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一是围绕主业发挥政策导向作用。不断优化、创新融资担保业务产品,有针对性地提升1000万以下小微企业、“三农”融资担保服务力度。全面落实降费、退费政策,降低受影响企业的融资成本,年平均担保费率逐步向1%的目标靠拢,平均综合担保费率保持下降趋势,切实提升担保产品服务粘性。依托“2+2+2”产品服务包,继续坚持推进面向镇街、孵化器、产业园区等企业聚集地的“担保+X”服务体系建设,扩大“创业贷”等产品宣传范围,促进担保产品供给能力持续提升。二是明确坚持合作共赢的基本理念。加强与再担保公司合作力度,在再担保公司的指导帮助下,进一步加大公司担保业务系统建设推进力度,尽快实现业务系统落地试运行。深化政银互惠共赢合作,不断深化与政府职能部门、行业机构和区内广大银行的合作,形成互信互利的良性合作关系。突出政策性业务功能作用,充分认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与普惠金融作用,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提升。三是加强防范金融风险能力。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细化完善内控体系建设,构建业务前中后全链条风险统筹机制,同时加强部门联动,有效提升项目风险统筹管理能力。强化预防预警体系,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把控,重点服务昌平区“高精尖”产业,对于非政策鼓励类行业项目保持审慎态度,同时提升风险识别与预警能力,切实做到项目分类分层管理。提升动态风险管理能力,合理调整不同规模层次业务结构,通过保后或续贷管理,增强客户粘性,有效提升风险化解效能。

  (三)推动资产精细化管理,提升资产管理质效

  一是树立大资产理念,提升资产使用效益。注重统筹各类资产、资金、资源,推动资产管理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持续推进各类国有资产盘活利用,逐步建立健全资产盘活工作机制;充分落实调剂优先配置原则,推动资产跨单位、跨部门调剂共享,最大限度发挥资产使用效益。二是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强化资产基础管理。明确工作流程,细化岗位职责,压实资产管理使用者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健全部门分工合作协同机制,实现资产采购、使用、配置统一化管理;定期开展资产盘点、对账工作,注重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相结合,确保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三是推进资产系统建设,加速数字化管理进程。推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融入预算一体化系统,实现资产和业务环节全面贯通,以信息化手段推动国有资产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为预算编制、会计核算、报告编制等工作提供基础信息支撑。

  (四)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推动自然资源领域高质量发展

  一是在减量发展背景下,多措并举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完善“一镇一档”镇街减量空间分布图及台账,定期组织召开减量工作专班专题会议,研究减量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与复耕复垦等工作充分衔接,巩固和运用减量与投资、财源间的联动机制,适时调整减量工作激励措施,保障我区城乡建设用地减量任务有序推进。坚持规划引领,各部门通力协作,全面梳理各类项目用地需求,科学配置土地要素,编制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为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空间保障。二是宣传预防森林安全隐患,加强林地监管。进一步加强监管,逐一排查,严格执行林地定额管理制度,坚持“总量控制、定额管理、严格保护、持续利用”的方针,协同林长制工作机制、继续推进行政许可批后监督管理的开展,从源头上有效遏止乱砍滥伐林木行为。同时,加大林地保护宣传力度,借助“世界湿地日”、“野生动物保护日”等节日,大力宣传《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保护林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广泛动员全区群众,在全区营造良好的生态建设氛围。三是提升水源生态环境,加强监管治理污水处理和河湖水环境。开展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构筑“生态修复、生态治理、生态保护”三道防线,实现溯源治污、涵养水源;深化河长制落实,完善河长制机制,巩固提升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成效。加强污水治理管理,进一步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护机制,加强对厂站管网等设施运维管护的监督管理,督促产权单位和运维单位保障设施运行功效。提升水资源保障能力,做好水资源管理,优化机井台账和水源地动态管理机制,加强日常巡视管理,强化取水源头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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