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号)
原第20选区(城南街道)代表李建忠、第26选区(回龙观街道)代表冯志明、第61选区(南口镇)代表梁冶华、第119选区(马池口镇)代表齐春利等4名同志,因工作需要,调离本行政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其代表资格终止。
原第10选区(城北街道)代表耿宝华、第27选区(回龙观街道)代表冯光、第28选区(史各庄街道)代表易宏琤、第73选区(小汤山镇)代表高杨、第75选区(小汤山镇)代表刘庆海、第79选区(百善镇)代表莫清海、第84选区(北七家镇)代表戈娜、曹晓兵、第99选区(兴寿镇)代表郭卫东、第102选区(南邵镇)代表林宇、第134选区(天通苑北街道)代表李刚、第143选区(霍营街道)代表孔令军等12名同志因工作变动,本人提出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原第92选区(崔村镇)代表朱克义因个人原因,本人提出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北京市昌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以上13名代表辞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其代表资格终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梁冶华担任的北京市昌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高杨担任的北京市昌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曹晓兵担任的北京市昌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截至目前,北京市昌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67人。
特此公告。
北京市昌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 务 委 员 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