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第 1 号)
昌平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已经区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4项,开展执法检查1项、跟踪监督8项。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9项
1.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2021年全区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情况的报告;
3.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
4.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情况的报告;
5.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社区养老服务情况的报告;
6.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2021年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7.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办理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
8.听取审议区检察院关于开展网络犯罪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9.听取审议常委会法制办公室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审计工作报告5项
1.听取审议昌平区2021年度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昌平区2021年度决算。
2.听取审议昌平区2021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3.听取审议昌平区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4.听取审议昌平区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5.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2021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三、开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1项
对区政府贯彻实施《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情况进行检查。
四、开展跟踪监督8项
- 对区政府2021年审计查出问题未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2.对区政府落实常委会关于全区回迁安置房建设进展报告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3.对区政府落实常委会关于促进城乡劳动力就业报告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4.对区政府落实常委会关于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管理报告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5.对区政府落实常委会关于《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6.对区政府落实常委会关于《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7.对区政府落实常委会关于《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8.安排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对流村、百善、小汤山、北七家等四个镇中心幼儿园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北京市昌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