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2号)
原第41选区(东小口镇)代表徐航、原第61选区(南口镇)代表姜鹏、原第103选区(南邵镇)代表刘慧,因工作需要,调离本行政区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其代表资格终止。
原第34选区(龙泽园街道)代表石彩红、原第44选区(沙河镇)代表吕梁、原第56选区(南口镇)代表李哲元、原第91选区(崔村镇)代表张立红、原第100选区(兴寿镇)代表王冰、原第121选区(延寿镇)代表罗立华、原第127选区(十三陵镇)代表王利、原第130选区(天通苑南街道)代表马源洪、原第141选区(霍营街道)代表刘国柱,因工作变动,本人提出辞去代表职务请求。北京市昌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以上9名代表辞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其代表资格终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石彩红担任的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吕梁担任的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张立红担任的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区人大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王冰担任的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职务,王利担任的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区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刘国柱担任的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原第71选区(小汤山镇)代表李树兴,于2025年10月去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相关规定,其代表资格自然终止,其担任的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截至目前,北京市昌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63人。
特此公告。
北京市昌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 务 委 员 会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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