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徐航同志辞去北京市昌平区
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5年7月4日 北京市昌平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调整,徐航同志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了辞去北京市昌平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和《北京市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北京市昌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徐航同志辞去北京市昌平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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