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北京市昌平区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
决议
(2024年8月13日 北京市昌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昌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常务副区长刘晓东代表区政府所作的《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北京市昌平区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的说明,对北京市昌平区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区级预算调整方案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北京市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北京市昌平区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北京市昌平区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批准2024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