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详情页

北京市昌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20日

打印

  2025年2月20日,北京市昌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

  任命高阳为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任命金鑫为北京市昌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任命黄建军为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北京市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许正锋为北京市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北京市昌平区园林绿化局局长职务,

  任命李昌为北京市昌平区园林绿化局局长,免去其北京市昌平区水务局局长职务;

  任命李俊杰为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免去其北京市昌平区商务局局长职务,

  任命徐冬云为北京市昌平区水务局局长;

  任命龚家银为北京市昌平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任命郭盈为北京市昌平区商务局局长;

  任命慕寿成为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小汤山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陈振祥为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小汤山人民法庭副庭长,免去其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张焱为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免去其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沙河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李戍环为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免去其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李国栋为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免去其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南口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刘明为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南口人民法庭副庭长,免去其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天通苑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于淑娟为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刘成国同志北京市昌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免去王军同志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李欣同志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张正伟同志北京市昌平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免去吕征同志北京市昌平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于丽艳同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职务。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北京市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网站维护:北京市昌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政府街21号电话:010-69742804邮箱:rend@bjchp.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