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3日,北京市昌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
任命王磊为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回龙观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小汤山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朱晋华为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北七家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傅静为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陈振祥为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任命宋玉希为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天通苑人民法庭副庭长;
任命慕寿成为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小汤山人民法庭副庭长;
任命王丽媛为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北七家人民法庭副庭长;
任命王涛为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伦安然为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李耀为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欧春光同志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刘波同志昌平区人民法院回龙观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王辉同志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职务;
免去冯新同志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王玉民同志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孟然同志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