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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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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昌平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关于2025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6年4月9日在北京市昌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孙保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法制工作委员会在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紧扣“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工作原则,不断健全制度机制、提升审查质效、强化监督刚性,持续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走深走实。现将2025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落实有件必备,实现应备尽备

  2025年,区人大常委会共接收“一府一委两院”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6件,均为区政府及其办公室制定文件。

  从文件内容上看,所报备的规范性文件紧扣区域发展大局与民生关切,呈现产业导向鲜明、生态治理精准、民生保障务实的特点。从备案工作及时性和规范性上看,各制定机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已报备文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全部通过全市统一信息平台完成电子报备。同时,统一报备尺度,对性质界定存在争议的文件,通过备案审查联席会议机制集中会商、统一标准,经研判后纳入文件报备范围,确保应备尽备。

(二)全力推进有备必审,做到应审尽审

  坚持以政治性、合法性、适当性为审查标准,通过法工委初步审查、有关专门委员会及常委会工作机构专业审查的协同机制,对报备文件逐件全面审查、逐项严格研判。重点审查文件是否符合党中央方针政策和区域发展实际,是否存在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情形,是否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超越法定权限。审查过程中,针对疑难问题及时与制定机关沟通会商、充分论证,全力保障审查工作精准高效。

  2025年,未收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提出的审查要求或审查建议。

(三)坚决贯彻有错必纠,彰显监督刚性

  经审查,2025年接收备案的6件规范性文件,均符合宪法、法律规定及党中央方针政策,未发现与上位法相抵触、应当予以撤销或纠正的情形。全年备案审查工作严守法治底线,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情况 (一)健全工作运行机制,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

  一是健全备案审查专项报告机制。法工委严格落实备案审查工作机构每年向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备案审查工作情况二是健全备案审查工作情况通报机制,每年年初通过备案审查联席会议对各制定机关上年度规范性文件报备情况进行通报,积极督促“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规范报备。三是强化联合会商机制。聚焦重点领域、重要文件,主动加强与区政府办、区司法局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常态化沟通,围绕规范性文件发文计划、制度考量、政策衔接等问题进行联合研判,推动备案审查提质增效。

  (二)提升专业审查能力,增强审查精准度与深度

  一是深化理论认识水平。将备案审查工作放到国家治理层面深刻理解,厘清审查边界,严守法治底线,把备案审查融入人大监督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权力运行制约体系,不断提升制度执行的理论自觉。二是增进问题挖掘深度。不断探索把备案审查工作与区域发展实际、发展需求紧密结合,紧扣区域政策体系与改革方向,不断提升监督实效。三是强化业务培训赋能。积极参加市人大组织的备案审查工作培训班,系统学习备案审查工作理论基础、框架体系、审查方式等方面内容,确保备案审查工作机构人员培训全覆盖。

  (三)深化数字赋能建设,推进工作信息化智能化

  持续强化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与数字赋能机制建设,继续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两级建设、多级使用”的平台建设要求,指导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和各报备机关熟练掌握操作规范。充分依托信息平台,建立闭环管理的常态化运行机制。积极发挥大数据功能,用好中国人大法律法规数据库等资源,强化备案审查工作数据支撑。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6年,法工委将在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持续扛牢备案审查法定职责,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修改后的《监督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要求。二是全方位学习并落实《北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指南(试行)》的具体要求,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三是保证备案审查制度刚性,综合运用直接纠错和自行纠错等多种方式,及时纠正备案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发现制定机关迟报、漏报,或者未对文件按要求定期清理或者集中清理的,要求限期改正,并加强完善文件审查及制发程序,避免后续类似问题发生。

  (二)健全协同机制,增强监督实效。一是强化与“一府一委两院”的衔接联动,不断健全常态化协调配合工作机制,提升备案审查工作整体合力。二是强化监督实效,规范报备行为、提高报备质量,坚持政治性、合法性、适当性标准,不断提升审查质效。三是加强与区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的密切配合,按照“统一受理,分工负责”的原则,积极发挥各专委会熟悉对口业务、法规和政策的优势,严格审查流程,提升备案审查工作水平。

  (三)建强专业队伍,深化数字应用。一是常态化开展专题学习培训,推动工作人员做到懂法律、懂政策、懂区情、懂程序,提升专业判断与法理分析能力。二是建强专业化审查队伍,探索引入法治专家、行业专家参与疑难文件审查,以专业支撑提升审查深度与权威。三是加强数字赋能,深化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应用,充分发挥大数据赋能作用,推动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法治昌平建设和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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