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
【职 务】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工作职责】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全面工作
【工作职责】协助主任做好区人大常委会全面工作;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日常工作;主管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代表联络室(市人大代表昌平联络处)和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工作;分管会务、机关行政事务、机关财务、机要保密、信息宣传、网络安全、信访工作,调研工作,代表工作和议案及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工作和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工作。
【工作职责】负责区人大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和农村委员会工作;主管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办公室和农村办公室工作;分管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卫生健康、档案和农业、农村、水务、园林等方面工作。
【工作职责】负责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主管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办公室(预算审查办公室)、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办公室;分管综合经济、财政、预算、审计、市场监管、政务服务、工业企业、金融商贸、国资监管和城市管理、城乡建设、规划、自然资源、道路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工作。
【工作职责】负责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和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主管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公室)和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机构;分管监察、法院、检察院、政法系统和民政、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应急管理、社会保障、群团组织、残疾人保障、体育、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工作。
【工作职责】协助副主任白向军分管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工作;协助副主任刘长永负责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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